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,預防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(guī)定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自2025年5月30日起,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啟用兩處電子警察設備,對機動車違反信號燈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拍攝并依法予以采集?,F(xiàn)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違法自動記錄設備設置地點:
1、圣俞路與厚德路交叉口;
2、青弋江大道宣城南收費站交叉口。
二、抓拍違法行為:
1、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(guī)定使用安全帶的,代碼:1120(記1分,罰款100元);
2、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,代碼:1362(記3分,罰款50元);
3、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駛的,代碼1373(記3分,罰款200元);
4、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代碼:1625(記6分,罰款200元);
5、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,代碼:6090(記0分。罰款200元);
6、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,代碼6095(記0分,罰款200元)。
三、啟用時間:
2025年5月30日0時起。
敬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(guī),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,共同營造安全、文明、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。
特此公告
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